身後事問題:遺產繼承,誰是繼承人?繼承順序是?

每每談到身後事,除了喪葬安排,遺產繼承權利是需要了解的課題。了解遺產繼承的相關知識,讓我們可以更理性的明白權益,面對親人離世時更和平、理智的面對後續事宜,減少不必要的紛爭。

誰是遺產繼承人?

依循法律規定,遺產繼承人有以下兩種形式:

  1. 法定繼承人:民法規定有權繼承遺產的親屬。
  2. 遺囑指定繼承人:逝者在生前透過遺囑,在意識清楚、無外因干擾的情況下,指定繼承遺產的人。

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

若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,則依據民法第1138條規定:「遺產繼承人,除配偶外,依左列順序定之:一、直系血親卑親屬。二、父母。三、兄弟姊妹。四、祖父母。」。

  • 配偶是當然繼承人,與以下各順序的繼承人共同繼承。
  • 直系血親卑親屬:直系血親如子女、孫子女、曾孫子女等。為了避免爭執,民法第1139條特別規定,以親等近者為先。
  • 父母:被繼承人的父母雙親。
  • 兄弟姊妹:兄弟姊妹包含同父同母、同父異母、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。
  • 祖父母:祖父母、以及外祖父母均為此法定繼承人。

繼承名詞解釋 – 應繼分

應繼分:繼承人依法律規定,繼承遺產的分配比例。

  • 配偶的應繼分,依據繼承人順序、人數情況有些許不同,例如:
    • 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,其應繼分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平均。舉例:配偶和兩個孩子,三人均分。
    • 配偶與父母同為繼承人,其應繼分為比例為遺產二分之一。舉例: 配偶擁有一半的權力,其餘的部分由父母均分。
    • 配偶與兄弟姊妹同為繼承人,其應繼分為比例為遺產二分之一。舉例: 配偶擁有一半的權力,其餘的部分由兄弟姐妹人數均分。
    • 配偶與祖父母同為繼承時,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。其餘的部分由祖父母均分。

繼承名詞解釋 – 遺囑繼承

  1. 除了法定繼承人以外,被繼承人可以根據逝者個人意願留下的遺囑,指定遺產的分配方式。
  2. 遺囑繼承的方式,有自書遺囑、公證遺囑、密封遺囑、代筆遺囑、口述遺囑。
  3. 遺囑繼承相關內容不得違反特留分的法律規定。

繼承名詞解釋 – 特留分

  • 特留分:保障法定繼承人最低限度可繼承的遺產比例。
    例來說,總使遺囑中將所有遺產都分配給他人,法定繼承人仍可主張自己享有的特留分權益。

注意事項

• 遺產稅申報流程 – 繼承人需在被繼承人於死亡30天內,到戶政事務所辦理「除戶登記」,接續進行遺產稅申報流程。
• 遺產稅申報 – 繼承人需在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完成申報。
• 如果您對於繼承相關問題有疑惑,建議您找尋熟識、專業的專業律師或會計師討論。

當身後事關係到法律程序和情感因素,需要能理性的面對,需要預先有專業知識的了解,或透過專業人士的協助。匆忙之間遇到親人離世,才能從容、平心靜心的處理身後事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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